2014泰州市靖江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2)
2014-02-27 11:31:1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靖江人力资源
六、关于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问题
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关于大学生村官的报考问题
本市2011年及以前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关于相近专业范围问题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 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网上及报名现场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九、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要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十、关于回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一、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原报考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并允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二、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1、报名及面试前进行资格初审、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英语考试证书,需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一级或以上。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关于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问题
招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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