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直事业单位2013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解答(4)
2013-09-22 14:05:2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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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七) 自2010年9月2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八) 自2008年9月2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九) 自2010年9月2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二十) 自2010年9月2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一) 201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1、2012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二)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三)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市审判服务中心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市审判服务中心的;
(二十四) 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十二、关于成绩合成方法的问题
1、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不设统一的合格线。
2、确定专业加试人员。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加试人员。
3、确定面试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无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计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4、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无专业加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5、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三、关于可报考专业的确认问题
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参阅《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对其中没有明确,但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是属于该类专业的,可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报考人员即可按程序报名,招聘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4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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