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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其他法律(3)

    2022-01-05 14:25:0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社会法知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法》是一部与我们个人财富、收入所得紧密相关的法律。到底有哪些收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又哪些项目是免征税务的呢?本文就带领大家学习一下《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相关知识。

      一、缴纳范围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二、免征事项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习题】

      1. (单选题)在我国,下列不能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 保险赔款

      B.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 离、退休生活补助

      D. 差旅费津贴

      【答案】B【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本条第一款第六项,可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 退休工资

      B. 发表小说取得的稿酬

      C. 购买彩票中奖10万元

      D. 保险所得

      【答案】BC【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故稿酬和彩票中奖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社会法知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每月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2019年1月1日实施。并颁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了六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本文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6个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知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同样按此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六、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习题】

      1. (单选题)2019年2月份,小张工资为13000元,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为2664元,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个人所得税免征为5000元,个人所得税率如下:则小张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A. 233.6元

      B. 3336元

      C. 333.6元

      D. 123.6元

      【答案】D【解析】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起征点(5000元)-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所以小张2月应纳税额为:13000-5000-2664-2000=3336,超过3000的部分为10%;3336*10%-210=123.6,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 (多选题)2018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依据该《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从2018年10月起,个税免征额为每月5000元

      B.计算个税时应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费用

      C.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可作为专项附加项扣除

      D.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执行从5%到45%的超额累进所得税税率

      【答案】ABC【解析】A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指出,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A项正确。

      BC项: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项,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BC项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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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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