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这5点告诉你新《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法》新在何处
2020-04-29 09:48:2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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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已于2020年3月13日经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于4月29日上午9:30走进访谈直播室,官方解读: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新在何处。
[主持人]:朱厅长,与原《招聘办法》相比,新《招聘办法》主要新在哪里?
[朱从明]:新《招聘办法》突出政治性,保障公平性,提高科学性,强调针对性,落实自主性。
首先,强调公开招聘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党委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发挥党委政府的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求,也明确要求应聘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其次,新《招聘办法》为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性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如: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等,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同类岗位招聘次数较多的单位或部门,可探索实施笔试成绩在当年多次有效的招聘方式;不再统一硬性要求笔试成绩不低于30%;可根据拟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等创新举措。这些措施为招聘单位科学确定招聘方式预留了充足政策空间,既方便“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也方便一般人才的招聘,切实增强了招聘单位选人用人的科学性。
第三,新《招聘办法》强调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修订中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公开招聘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基层事业单位招人留人困难等重点难点问题都提出具体的措施。明确对特殊行业、特殊专业、经济薄弱地区,或层次要求较高等招聘困难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建立新聘用人员服务期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再次应聘。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鼓励人员有序流动,支持单位留住人才,鼓励应聘人员带着诚意应聘,诚信应聘,防止恶意应聘、无效招聘。
第四,新《招聘办法》强调提高公开招聘的自主性。新《招聘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责,厘清各自责任边界,细化了责任追究情形,保障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落实,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更加便捷、自主。明确高等院校公开招聘自行组织,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只要有人事机构,也可自行组织。招聘单位可自主确定招聘的时间和批次,自主确定招聘方式等。
第五,新《招聘办法》还明确应聘人员对公开招聘如有异议的救济方式和途径,保障应聘人员的正当权益。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供的信息和过往行为负责,如提供虚假不实等材料且影响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新《招聘办法》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完善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健全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起更加务实高效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把各方英才聚集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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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