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解读,企事业单位这类人员如何调任?
2020-04-24 08:32:3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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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近日修订出台《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表示企事业单位人员可调任公务员。对于到底哪类人员可以调任?如何调任?江苏华图为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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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解读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其中,调入省级机关、南京市的市级机关,应当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调入南京市的区、街道机关,应当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调任职级公务员应当主要补充机关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
1.调任人员为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就是说在这些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不包括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
2.任职职级:四级调研员是指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后,一至四级调研员,相当于原来非领导职务存在时的正处级、调研员、副处级、副调研员。因此,四级调研员相当于原来的副调研员。而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副调研员套改时,也是直接套改为四级调研员的。职级上是比主任科员高,而比副处级别低的职级。从任职职级来看,该办法主要是从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选择领导人才。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称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国有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
解读:
事业单位包括技术岗、管理岗、工勤岗,此次办法中所说特指事业单位中的管理岗和技术岗的非公在编人员,所以工勤岗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属于调任人员范围之内。
第二章 调任资格条件解读
第七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三)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调入机关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应当担任省属企业、副省级城市的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者为其他设区市的市属企业、副省级城市的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调入机关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者为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上述情形以及国有企业其他相当层次领导职务人员调入机关的,应当结合相关企业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考虑。
解读:国企管理人员调任人的之前职级职务要求很高,要求是省级、副省级城市市属中层领导和其他设区市市属企业、副省级城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这一要求,可以调任的人员应该工作经历不少于12年以上。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与拟调任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管理岗位等级,或者符合提拔担任拟调任职务职级的基本资格条件。
解读:事业单位管理岗职级在9级以上方有资格进行调任
国有企业或者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经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调入省级机关、南京市的市级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者已经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解读: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人员职级在高级的方可考虑调任岗位。
(六)调任厅局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二级巡视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处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县级和乡镇(街道)机关(不含南京市的区、街道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对原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到国有企业或者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调任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具体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解读:调任年龄也有具体要求,可以看出,越高职级的调任年龄限制越小,这是因为需要调任的职位也是需要调任人有岗位上的积累的;根据年龄要求可见调任的年龄一般是在40岁左右的非公职人员。
第三章 调任程序
第十二条 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跨地区、跨部门调任的,原则上通过比选择优产生调任人选,必要时可以进行考试。机关对专业性较强的调任职位,应当注重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产生人选。
解读:对于调任人的选择,大概率会以选调考试的形式进行考察
第十四条 考察时,应当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调任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组织的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解读:对于调任人的考察,多角度、多维度进行,更加注重以面谈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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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