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12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8-07-04 11:27:5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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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精神,经研究,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共4家,计划招聘12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9日至2000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定向考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考聘对象为:本市聘期满3年以上且考核合格,仍在高新区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区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tzgxq.tai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7:30。
区人社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7∶30。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同时提供代报者本人及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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