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8-04-20 08:47:3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如皋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卫计委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备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8届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双向就业协议并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他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已实行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岗位简介表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岗位代码01-29的岗位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证、相应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者结业考试合格的证明(七年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529571、1386192196(如皋市卫计委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组);
0513-87623878、13862735889(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0513-87658033、13584746966(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512783(如皋市卫计委);
0513-87658463(如皋市民政局)。
附件:1.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如皋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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