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苏州吴中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
2018-03-19 18:44:0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市吴中区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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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一)。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8日至2000年3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7.具备《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7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10.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岗位简介表》“学历要求”一栏中,不包含“及以上”情形的,仅限此学历的人员报考。例:要求“本科”学历的,研究生和大专生不得报考。学历要求含“及以上”的,符合此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考。
12.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3月30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3.部分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条件为:在我区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我区村(社区)工作的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或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不受理网下现场报名。
2.报名网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3月28日9:00—3月30日15: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⑴本人身份证;⑵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生源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⑷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另须上传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明。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3月28日9:00—3月31日14:00。
5.缴费时间:2018年3月28日9:00—3月31日20: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6.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4月3日9:00-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并由人社考试部门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