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3)
2017-12-12 09:43:3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未知
(六)公示、聘用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68900(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527—84368239(市政协办公室)
0527—84357051(市委政法委)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0527—12380。
附件:岗位简介表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宿迁市政协办公室
中共宿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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