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2)
2017-12-12 09:43:3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未知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公告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取消该岗位。报名费予以退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8年1月6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或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考试鉴定中心(湖滨新区三峰路、原紫薇大道17号,市内乘105、106路公交车。电话:0527—84353780)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4日—1月5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鉴定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53881。
(三)笔试
网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取消该岗位。
01岗位、02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和《写作》;03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笔试均不设最低合格线。
笔试时间:2018年1月6日。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8:30—11:30 《综合能力与素质》
下午14:00—17:00《写作》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报名资格复审、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各种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设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01岗位、02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得分+《写作》得分)÷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综合能力与素质》、《写作》成绩确定,如仍相同则加试确定);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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