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扬州市江都区事业单位招聘38名工作人员简章(3)
2016-03-17 17:26:1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扬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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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监察局)0514-86699110,江都区委组织部0514-86299298, 江都区监察局驻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0805818。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扬州市江都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由江都区委组织部、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4-86550468,0514-8080428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4-80829370
附:扬州市江都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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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