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招聘3名翻译人员公告(2)
2016-03-10 09:12:3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将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专业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口试成绩确定,口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因取消体检资格、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及后续环节均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在公示结束后填写《姜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拟聘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有其他人事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3年,3年内不予办理其调往区外的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姜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8869415(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8869422(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
监督电话:
0523—88869216(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察局)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jyhrss.gov.cn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2016年公开招聘翻译人员岗位表》及《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2016年公开招聘翻译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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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