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招聘3名翻译人员公告
2016-03-10 09:12:3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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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招引外资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的专业英语、日语翻译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要求等详见《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2016年公开招聘翻译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4.截止2016年8月31日,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②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商务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考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jyhrss.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大楼3楼3号会议室(姜堰区上海路1号)。
方式:现场及网络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也可将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及《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2016年公开招聘翻译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扫描件在3月23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yrsj@126.com,逾期发送视为无效报名。证件原件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核验。网络报名的考生如因提供的扫描件不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等原因致招聘工作人员无法完成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须带的材料(相关证件还须提供复印件1份)
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⑤《泰州市姜堰区商务局2016年公开招聘翻译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3.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考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②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③报名费100元。网络报名考生的报名费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笔试、口试两部分组成,主要测试考生所应具备报考岗位的知识和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口试满分为100分,口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口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专业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成绩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专业考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大楼3楼3号会议室(姜堰区上海路1号)。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