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姜堰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
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幼儿教师岗位二除外)进行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姜堰教育网公布。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相同分数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已选定的岗位如因报考人员放弃上岗,所缺岗位不递补。
幼儿教师岗位(二)拟聘用考生不参加选岗,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工作,其中,原在公办学校幼儿园的直接安排在该校幼儿园。不接受统一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公示
公开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进入公示程序后,不递补。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姜堰区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职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前一律不安排教师岗位,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姜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8694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8088503(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869216(区纪委)
姜堰教育网(www.jysedu.com)
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rs.jiangyan.gov.cn)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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