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启东教育系统招聘71人教师公告(3)
2018-04-17 17:15:4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⑧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代码25):儿童画(10分)、讲故事(指定题目、现场编讲,10分)、钢琴弹奏(指定曲目、考场备有电钢琴,10分)、唱歌(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10分)、舞蹈(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10分)。儿童画集中考试,限时40分钟。其他项目必须按讲、弹、唱、跳顺序逐个进行,每人限时10分钟。
岗位代码06-10、22专业测试所需用品由考场提供。岗位代码24、25专业测试绘画用品一律由考生自带,考场仅提供答题纸。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并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代码为01、14-21、25的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自主选择单位(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参与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报送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一)自动放弃的;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5(启东市教育局)
纪律监督:0513-68218051(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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