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3)
2018-04-09 15:42:4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南京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等相关待遇。本校给予教学科研骨干15万元、博士专职教师10万元安家费;未成家的,按照《关于引进人才住房待遇暂行规定》提供过渡公寓住房。被聘用人员,凡拥有省级以上立项科研项目、课题,并保证其最终科研成果归属本校的,将给予最高15万的配套科研经费,同时享受本校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相关奖励。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025-86752046,86752049,86752052,86752048。
(二)监督电话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机关党委(纪委):025-86752057
附件:
1、《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南京市行政学院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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