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无锡宜兴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236名公告(2)
2018-02-01 13:56:0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宜兴市教育局
三、考试
(一)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笔试或笔试+技能测试。笔试与无锡市区同步进行。
①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小学科学、特殊教育、教育心理学教师岗位的,参加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
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艺术设计、电工电子、建筑、汽车工程、电子商务教师岗位的,首先应参加教育公共知识笔试考试。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报考上述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参加宜兴市教育局、人社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专业技能测试×70%。
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2。
③第一阶段考试满分为100分(或折算成百分制),设5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站查询成绩。
根据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第二阶段考试人选)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试讲)人员(末位同分跟进),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2.第二阶段:试讲。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考试内容:分析、把握教材的能力,课堂教学设计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两阶段考试结束后,按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参考附件3,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证理论考试的合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专科毕业生及本科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无锡市生源的证明材料;
4.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最迟于2018年7月15日之前,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国(境)外学历认证证书等材料。通过资格复审者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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