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聘1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2)
2018-01-31 19:12:0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成绩计算
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
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和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发布。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和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校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学校对特别优秀有突出业绩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人员有相关人才引进待遇,具体可咨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人力资源处。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 025-82212113
联系人:李老师
(二)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纪委办 025-82212207
附件: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1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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