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扬州大学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60人公告(2)
2018-01-30 11:09:36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扬州大学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先熟悉《扬州大学2018年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登录“扬州大学人才招聘网”,点击“立即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报名。按照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选择对应的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报考专职辅导员的人员从网站个人基本信息须如实填写,并与提供的证书、证明等材料一致。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附件材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上传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主要学生干部聘任证书(含聘任起止时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内容完整且清晰,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中共党员证明、外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告。
4.现场审核时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①2018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培养学校同意;②社会人员携带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另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外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
5.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2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时政、人文、高等教育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及科学素养,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2.心理测试和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2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前组织参加心理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注意事项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以网上公告和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应聘人员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考试规定,服从管理。
五、体检、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心理测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初定3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
(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低于5年(博士服务期不低于8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解读,扬州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施老师、韩老师、董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联系人:刘老师
扬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18日
附件:扬州大学2018年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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