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太仓幼儿园招聘90名教师公告(第二批)(4)
2018-01-17 17:36:4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太仓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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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复查和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太仓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考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太仓市教师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接受复核申请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资料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公示(网址:http://www.tcedu.com.cn/col/col90001/index.html),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签约等相关手续,有关材料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录用前已在职人员试用期半年。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凡正式录用的教师必须遵守我市中小学教职工流动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服务期5年。
被录用教师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参考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企业人员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年金。
九、纪律与监督
备案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21537。
十、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附:2018年太仓市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太仓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2018年太仓市公开招聘第二批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简介 | 用人方式 | 开考比例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幼儿园教师 | A | 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 | 备案制 | 1:1 | 60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
幼儿园教师 | B | 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 | 备案制 | 1:1 | 30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此岗位工作地点:太仓市璜泾镇幼教中心、浮桥镇幼教中心、港城幼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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