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南通教育局局直学校(单位)招聘35人公告(2)
2018-01-17 17:28:07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通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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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02、03、04、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9、30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报考01、05、06、07、23、24、25、26、27、28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由专业测试(40%)、模拟上课(40%)和提问(20%)三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计算,考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的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考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出现同分,以模拟上课加提问两项成绩高分者在前),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名单在南通教育网公告,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通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教育局报南通市人社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于2018年8月底前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98840
纪律监督:0513-85098850
附件:
1.南通市教育局局直学校(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教育局局直学校(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南通市教育局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大纲
南 通 市 教 育 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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