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名教师公告(2)
2017-12-08 13:28:3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考试办法
(一)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考试方法:①试讲;②面试。
在开考前五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办法由学院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1、2、5号岗位试讲成绩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毕业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280 、0517-87088122
联系人: 朱老师、张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5
联系人:滕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附件: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7日
以上即为《2017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名教师公告》全文,更多考试资讯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推荐阅读——
招聘公告--2023江苏教师招聘考试日历|历年考情查询
备考通道--2023江苏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证练习题|报名问题咨询
课程推荐--2023江苏教师招聘图书教材|在线网课|面授课程
以上即为《2017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名教师公告(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教师招考公告,关注江苏教师招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