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浦口区招聘126名教师公告(3)
2017-11-23 13:38:00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浦口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划定笔试合格线(同学段同学科笔试合格线相同),并按照经批准备案的面试方案,在区招聘综合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具体各学科笔试合格线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适时在浦口教育局网站(http://www.pukou.gov.cn/zjpk/zfzcbm/jyj/)公开发布。
(1)本次招聘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学科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缺的,可在同一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学科笔试达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交成绩凭证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参加面试。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采取现场答辩、说课和基本功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面试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现场答辩、说课、基本功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20%、60%、2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学科基本功考核单独进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前在南京浦口教育局网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学科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已就业的考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选岗聘用
1、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浦口区政府、浦口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学科内,按照招聘岗位相应数量,依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学校。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学科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2729
025-58530879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监察室:025-58886604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3228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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