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高淳区招聘125名编制内教师公告(3)
2017-11-21 11:05:31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同比例确定);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现场确认有关要求在高淳教育网公布。
②面试形式:面试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和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方案报经区教育、人社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按规定另行组织,区教育局负责相关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区人社局负责面试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③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在高淳教育网站另行通知。
④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学科)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淳教育网、高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考生考试成绩及现实表现等考察情况进行选岗;如遇某学科拟聘用人数不足,区教育局将对相关单位的招聘人数作适当调整。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出高淳区教育系统。
3、本次招聘由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57338636(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25-57338710(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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