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科技大学招聘15人公告(第二批)(2)
2017-11-14 14:14:2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江苏科技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二)考核程序
考核分两轮进行,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讲时间及地点将由江苏科技大学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在试讲合格者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科技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决定最终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
电话:0511-84401019
Email:rsc @just.edu.cn
联系人:黄海军、杨华春、邵会婷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1-8440104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附件:江苏科技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江苏科技大学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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