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通大学专业技术岗招聘30名公告(二)(2)
2017-11-14 13:40:0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为:面试。按照南通大学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二)面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南通大学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考核时间和地点。
(四)考核前由南通大学对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人员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南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所学专业、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2082
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联系人:徐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南通大学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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