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四城区中小学招聘688名教师公告(3)
2017-11-13 15:21:5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市教育局
(2)面试
① 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18年新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其指导下自行组织面试。
② 四城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的面试,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的,报区教育局备案;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③ 按区合并招聘的小学、幼儿园岗位,由各区在面试公告中明确拟聘用人员选岗办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以及四城区人社、教育部门网站或招聘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4550138
秦淮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650616,025-52650617
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7778244,025-87778242
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3230339
南京市纪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组:025-83639945
附件:1.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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