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赤峰市中小学校招聘1111人公告(4)
2017-11-13 13:44:3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赤峰市教育局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2+政策加分
会计岗位笔试总成绩= 事业单位会计综合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保健医岗位笔试总成绩=保健医综合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7年12月25日后在赤峰教育网上公布。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在现场进行,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25日后赤峰教育网上公布。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学校及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人事股(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及企业联系电话。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旗县区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6.凡递补后聘用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条件艰苦的旗县区、苏木乡镇岗位,经旗县区教育局书面申请,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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