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通启东教育局赴外招聘34人公告(2)
2017-11-13 10:32:37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gov.cn)、启东教育信息网(www.jsqdedu.cn)公告。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启东市教育局通知其改报名,改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日9︰00~11︰00,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二楼办公室(人民中路726号教育大厦)。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不设笔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微型课的形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加试成绩仅用于该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之间的排名,加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地点在江苏省启东市,时间2017年12月3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同分的,加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启东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选岗(时间、方式另行通知)。未按时参与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待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在2018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其它
本次赴外招聘报名安排如有因天气、场地等因素发生调整变动,将及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社局、启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5
纪律监督:0513-80923701
附件:
1.《2017年下半年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17年下半年江苏省启东市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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