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淮阴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及计划
2017-11-09 15:35:4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淮阴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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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淮安淮阴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人才队伍,进一步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学校诚挚地欢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建功立业。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创新团队
1. 创新团队的学科领域应符合我校学科建设布局规划需要,成员组成为3人及以上,且分工明确。
2. 创新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是著名学者(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身体健康,为人正派,事业心强,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有开阔的视野和胸怀;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3. 创新团队成员身体健康,为人正派,事业心强,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与团队领军人才学科关系密切。
(二) 学科带头人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
1. 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年龄在 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 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项目;
3. 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第一);
4.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或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可包括通讯作者身份1篇);或SSCI收录论文2篇或CSSCI来源期刊论文6篇;
(三)博士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大科研潜力,且符合博士引进分档的具体条件。
1. 博士A类
(1)海外知名大学毕业,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任职经历;或在国外著名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奖励。
(2)国内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211”高校或学科专业排名前三高校的优秀博士。
(3)成果达到附件中《各教学科研单位2017年A类博士评价标准一览表》要求
2. 博士B类
(1)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
(2)在本学科SCI发表论文1篇或EI源刊论文1篇或SSCI收录论文1篇或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2篇以上。
(四)其他高级人才
1. 紧缺专业教授和工程技术人才。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引进或聘用在生产企业、工程建设等单位担任过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的工程技术人才,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双聘人才。应具有学科带头人相当的条件,每年为我校完成学科建设及科研等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见《淮阴工学院双聘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二、引进待遇
待遇 人才类别 | 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住 房 | |
理工类 | 人文社科类 | |||
创新团队 | 团队领军人才待遇面议;团队科研经费(含实验室建设费)300-500万元;团队成员(博士及以上)待遇参照其他同类人才待遇执行。 | |||
学科带头人 | ≥100 | ≥30 | ≥10 | 提供过渡房居住3年 |
博士A类 | ≥60 | 20 | 10 | 提供过渡房租住3年 |
博士B类 | ≥30 | 10 | 5 | |
其他高级人才 | 待遇面议 |
注: (1)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根据其配偶情况,安置相应工作。
(2)引进的A类博士,酌情考虑安排其配偶工作,如学校没有合适的岗位需求,则不予安置。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或A类博士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增加5万元安家费。
(3)对有海外1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经历者,增加安家费3-5万元,其中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者增加安家费5万元,其他增加安家费3万元。
(4)具有双语教学能力者,适当增加引进待遇。
三、考核管理
(一)创新团队和学科带头人
学校对符合引进条件的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注重其现有科研成果、科研能力、学科背景及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价,按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协议书,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二)博士
1. 取得博士学位正式到校工作后,直接聘任为校内副教授,如符合教授聘任条件者可聘为校内教授,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后按新聘任职称享受有关待遇。
2. 对引进博士实行三年中期考核和六年期终考核(具体请见《淮阴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博士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兑现与考核挂钩。
(三)其他高级人才
学校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按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协议书,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四、其他
1. 2017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最终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公告为准。
2. 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淮阴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应聘简历、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业绩材料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课程成绩表等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可将简历邮寄至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人事处信箱rsc@hyit.edu.cn。
邮政编码:223003 联系电话:0517—83591175 83591020
联系人:胡欣欣 (或与需求信息表中相关学院负责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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