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镇江丹阳教育局所属高中招聘27名教师公告(2)
2017-11-09 13:59:0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丹阳市教育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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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试讲6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试讲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和试讲入围人员名单于11月18日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公布。
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上发布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dypxzx.com)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语文教师001、数学教师002、英语教师003、物理教师004、政治教师005、地理教师007)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聘用单位。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拟录用公示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终审,终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于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11-8652206286569010。
监督电话:0511-8657117286524609。
附件:
丹阳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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