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技师学院招聘32名教师公告(2)
2017-10-30 09:31:4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包括技能操作考核、试讲两种形式,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各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025-85796602、85796635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68788227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技师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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