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学院招聘7名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2)
2017-10-30 09:15:0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②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与本市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核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
考核采用学术报告评价和试讲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学术报告评价和试讲均采取百分制,各按其得分的50%比重折算成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在职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经备案同意,由单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引进工作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引进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7801、86661696,联系人:唐老师、苏老师。
五、引进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对此次引进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0769699,联系人:王老师。
六、引进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泰州学院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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