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盐城亭湖区部分学校招聘小学教师17名公告(2)
2017-10-09 15:11:15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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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分数。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公布后出现的面试人员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7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0515-69660131
六、招聘工作监督
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电话:0515-69660189 (区教育局监察室)。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盐城市亭湖区部分学校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2.盐城市亭湖区部分学校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须知
3.盐城市亭湖区部分学校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
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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