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33名教师公告
2016-07-12 10:53:4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泰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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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33名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23日,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欢迎加入2016江苏医疗卫生QQ群249994012,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江苏医疗卫生考前资料;江苏华图(http://js.huatu.com)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33名。具体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1日至1998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科教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原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泰州医药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证件照4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自己选报岗位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高新区人社局、科教局等部门对照《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不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进行到何阶段、何环节,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