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盐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2名公务员公告(2)
2018-01-23 16:35:04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分别占50%,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其他事宜
1、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2、本次公开遴选具体事宜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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