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海安县部分县级机关遴选4人公告
2018-01-18 10:14:09 江苏公选遴选考试 来源: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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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通海安县部分县级机关遴选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县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有序推进干部跨部门、跨地区交流,不断增强全县机关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海安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级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县、镇(区、街道)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区镇公务员、事业人员报考须为2014年8月之前录(聘)用的,其他报考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从海安党建网http://djw.haian.gov.cn/zzb/)下载。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8:30-1月24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1221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工作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由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说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计划。减少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电话通知于指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招录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