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将女儿"扔"法院的违法施压需惩治(2)
2016-11-10 13:30:04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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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对策】
民间发生房产纠纷,这件事上诉到了法院,大家都必须用证据说话,而不是凭感情用事,一旦判决结果出来,败诉一方理应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执行法院的判决,这是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行为准则。
当然,民众也有不服判决的权利,只要按照相关的程序,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毕竟我们的法制已经比较健全,法律会公正地保护每一个人。
如此说来,不服法院判决,你是可以向法院“施压”的,但是必须讲究方式方法,换言之,就是必须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而将不足一周岁的幼女扔在法院,以此施压或许能解一时心头之气,但是这种方式很冷血,已经离了谱、出了格,并伤害到了无辜的孩子。
毕竟孩子还在襁褓之中,需要父母照看。这种施压方式很不人道,而且已经逾越了法律底线,相信法院不会坐视不管,并放任这种“要挟”行为。
据闻,一些败诉者守法意识不强,经常将老人与孩子扔在法院,以为这样做,法院就会作出让步。试问,如果放任这种行为,法院岂不成了托儿所、敬老院?法院据此采取措施,对当事人依法拘留,我以为很解气。这件事也昭告世人,将孩子当作施压的筹码,很愚蠢很悲哀,谁想以身试法,拘留所就是你的归宿。真的是何苦作践自己呢?
这一案例其实也是一个模板,希望面对其他出现将老人与孩子扔在法院的情况,能够依照本案实行。不如此,不足以彰显法律的威力,不足以威慑其他的妨害公务行为!
很多时候,执法部门面对这种“刁民手段”有些无所适从,往往导致一些判决和政策难以执行下去。这是基层执法最容易碰到的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以本案为样板,希望能够给更多的基层执法以指导和提示,国法面前,绝不留情。更通过这种制裁违法行为的执法,对社会产生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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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