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9日-23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解决。
四、考试办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二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体能测评和体检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5倍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附件)执行。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能测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地点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三)资格复审
对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招录计划1:3(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五)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