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自2010年2月2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8.自2008年2月2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9.自2010年2月2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0.自2010年2月2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1.201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1、2012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3.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人民警察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网址见招考简章。
时间:2013年2月22日至28日。报名工作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二)笔试
1、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类别为B类,详见招录职位简章。
2、笔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笔试时间
2013年3月24日: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B)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评。笔试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员,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
(四)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因体检和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法院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