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姑苏区区情,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www.szrc.cn)上公示。
中共党员、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退伍人员以及军嫂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笔试加分,以上每项条件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苏州人才网公布。
面试成绩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纳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
(三)体检和政审
1.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安排至具体社区岗位,试用期满后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范畴统一管理。
三、人员待遇及考核、管理
人员待遇标准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筹)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3611。
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筹)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