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泰发[2007]12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2010]98号)精神,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要求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职位、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
4.报名人员须取得本科和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5.报名人员为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的,不限生源和户籍。已就业的其他人员须与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非泰州户籍。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提供代为报名人的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1日—2013年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除外)。
3.报名地点: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12办公室(泰州市凤凰东路50号)。
4.报名者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③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担任学生干部或工作单位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⑧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复印件;⑨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选拔程序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进行考试、体检、考察,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批同意后,由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523-86898202,联系人:肖林,陈静
监督电话:0523-86880623,0523-86898207
附件:1.招聘计划一览表
2.招聘报名表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