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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1/11 19:32:5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https://js.huatu.com 来源:江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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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请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js.huatu.com/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的岗位面试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拟聘人员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在聘用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59000158、85098548;
  考务咨询:0513-59000252;
  监督举报:0513-12380、59000129。
  附件:《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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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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