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县直各事业单位由于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赣榆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赣榆县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可下载填写)。可委托亲友代其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2月1日-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赣榆县人才服务中心(赣榆县行政中心121室)报名。
3、联系人:孙伟 联系电话:0518-86223171。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核销拟招聘人数。报考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