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应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到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节假日可预约);网上报名者应将报名表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附后),下述材料的复印件一起以传真(附后)或挂号信形式寄出并附上联系方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计划。
报名时间:截至2013年6月25日(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报名者在本公告后的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
(2)学历、学位、法律职称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彩色免冠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文章复印件(注明刊物名称)等。
3、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笔试
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岗位工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
报名者须带齐报名时提供的各类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出现缺额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递补。
6、面试
笔试、面试隔天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s://www.jkfy.gov.cn/)公布。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须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