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江苏公务员面试QQ群242877703(加群备注“职位+笔试成绩+是否进面”,送面试大礼包,请勿重复加群)
(三)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五条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参加工作的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
市妇联:0517-89080910
本简章由淮安市妇联负责解释。
淮安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