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市妇联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实施妇女技能培训、开展儿童素质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为适应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该中心师资力量,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美术教师、舞蹈教师、钢琴教师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合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淮安市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淮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办公室。地址:淮安新城福地路6号(市内公交车8、10、69路妇儿中心站下)。咨询电话:0517-89080909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已参加工作报名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在面试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审核:淮安市妇联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淮安市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人数5倍的,不予开考。
5、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总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包括现场答辩、技能展示等,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