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3年5月7日—5月8日9:00--16:00到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人事科(地址: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苏街198号,联系电话:65258683)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二张试卷),其华图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分值的20%,专业知识技能占8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5月17日09:00— 5月20日17:00。笔试成绩公示网址: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网站(https://www.szwzwsj.gov.cn)。
六、面试
面试通知发放。面试通知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和招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625473。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8683
附件1: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各医疗单位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报名表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