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选岗
公示合格人员,按报考学段和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学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后,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选岗的,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聘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等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报名初审、复审、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体检名单、考核名单、选岗具体职位的公布和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将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新沂教育网站上发布。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www.jsxinyi.hrss.gov.cn
中国新沂人才网网址:https://www.htjob.net
新沂教育网址: https://www.xysedu.cn
七、本简章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8922218
新沂市教育局: 0516—88922340 88891325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516—88931066
附件:新沂教师职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