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请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js.huatu.com/,江苏村官备考QQ群227256864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需实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14-82985110,市委组织部0514-87866380,扬州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0978252。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本简章由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0978061 0514-87866365
考务咨询电话:0514-85888970 0514-85888971
附件:
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xls
扬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B).xls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